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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幼儿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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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聘是指为了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要求,寻找,吸引那些有能力又有兴趣到该学校任职的人员,并从中选出适宜人员予以录用的过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招聘幼儿教师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招聘幼儿教师方案1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甘南县幼儿教育中心,30名幼儿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服从组织安排;

(二)应试者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师范类全日制统招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应往届幼儿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师范类全日制统招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比例要求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数。

四、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8月1日--8月15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8点—8月18日下午4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张,2寸彩色照片4张。如属于“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在甘南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452—5623308、5634826、 13796304899。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交考务费200.00元。

核发准考证:8月21日。经资格审查组核实完报名人员资质后,对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8月22日上午8:00-10:00。

2、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主要知识、教材教法、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简笔画、看图编故事等。

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 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项目生。

(四)招聘办法

1、成绩合计:考试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为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依名次从高到低聘用。

2、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如有项目生则项目生优先聘用,如无项目生则加试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相应程序。

(六)考核

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重点考核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主要通过谈话,走访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查看本人档案等方法。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者;

2、参与_等邪教组织活动者,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者(以公安机关正式处罚为依据);

3、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问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聘后待遇和要求

1、毕业生被聘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2、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公示期满)必须由本人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档案由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复审,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 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毕业生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县服务不低于5年。

六、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李韬放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尹德录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春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树林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厥海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晓华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志峰 县编办主任

卢 勇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继峰 县教育局副书记

徐百君 县人事仲裁办主任、考录股股长

贾金华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全程监督。

主 任:卢 勇(兼)

副主任:王继峰(兼)

成 员:人社局、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

此方案考录程序由人社局负责解释,用人条件及岗位设置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幼儿教师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政策,解决中小学、幼儿教师短缺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平竞争、公正录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按程序操作,分科目积分排队,择优聘用的原则。

4、宁缺毋滥的原则。经专家评议如果合格人数不足招聘人数,录取合格人数,以保证质量。

三、招聘科目及名额

全县统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155名。

具体科目及名额为:语文35名,数学25名,英语15名,政治3名,历史4名,物理5名,化学2名,音乐20名,体育11名,美术11名,信息技术4名,学前教育20名。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到农村中小学校、县直幼儿园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2、学历及报考要求

(1)硕士毕业生和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文理两大类,自愿选定报考科目。

(2)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

(3)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按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对应学科报考(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教师资格,下同)。

(4)第三批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

(5)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鼓励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有竹笛、二胡、中胡、琵琶、古筝、扬琴、打击乐、小提琴、大提琴等器乐特长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7)全日制普通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只能报考学前教育。

(8)2001年、2002年朔州师范毕业的中师定向生,自愿选定报考科目。

3、户籍

(1)二本及二本以上学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三本、专科学校毕业生和幼儿师范中专毕业生以及中师定向生,必须是应县户籍。

4、年龄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幼儿师范中专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朔州师范毕业的中师定向生不受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缺陷。

五、招聘办法

1、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报考要求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过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1日至8月4日18时。

报名手续: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六种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一张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12位数字学历查询码。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在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考试

招聘教师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所报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采取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的办法,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要求组织考试,考试时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通过人像识别验证后入场。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

(2)面试(100分)

面试形式为讲课。面试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5: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讲课内容由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的学科抽签确定,每人讲课20分钟,备课60分钟,讲课顺序随机签名确定。

(3)附加分

a.2001年、2002年朔州师范毕业的中师定向生报考,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b.本县内村官报考的按照朔州市委组织部朔组[2008]109号文件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c.以上两类人员,只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才能享受附加分。

3、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学科招聘名额1:1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初聘人选;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名次时,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用学历高者。经县招聘教师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试岗聘用手续,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2)试岗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945元发给,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4)招聘教师的试岗期限为:一本及以上学历的一年,二本学历的两年,三本、专科和中专学历的三年。试岗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教育、人事、编办等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工龄从试岗之日算起。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如在笔试、面试中找人_,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和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如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把关不严、办事不公、违规违纪,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教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决定成立应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润文(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高世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赵丽萍(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东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杨永忠(县政府办主任)

王胜(县教育局局长)

方会文(县编办主任)

刘惠民(县人社局局长)

郭胜利(县财政局局长)

郑力波(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胜兼任。办公室负责报名、笔试、面试等具体业务工作。

招聘幼儿教师方案3

一、学校及幼儿园简介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面向全国招生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办学理念,既博采众长,又大胆创新,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现已开设涵盖理、工、文、经、管、法等学科的52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8700人(其中90%以上的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当地本二线),在校硕士研究生48人(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

学校坐落于地处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与厦门大学本部隔海相望。校园依山面海,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校内装备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藏书超过150万册的“五”图书馆,并设有水上音乐广场、高尔夫球练习场、棒球场等特色文体场馆。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创办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幼儿园,并计划将其办成一所高起点、高质量的幼儿园。嘉庚学院幼儿园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在管理方面也得到了拥有丰富办学经验和优质办学资源的厦门大学幼儿园的鼎力支持。嘉庚学院幼儿园于2014年秋季首次招生,已开设4个年级、7个班级。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幼儿教师若干名

应聘条件:

1.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考虑。一般情况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正规幼儿园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执教能力,在幼儿教学工作岗位上曾被评为优秀教师或获得过教学技能竞赛较好名次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有艺术、体育或环境创设能力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4.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电子邮件和微软办公软件应用。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认同“敬业、合作、务实、创新”的理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6.愿意以学校所在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居住地(至少工作日居住)。

三、待遇说明

本科生转正后每月应付工资不低于4700元(大专生为4300元),每年另外提供节假日等津贴4000余元;每学期发放一次绩效奖金,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单次奖金数额不低于4500元。

四、应聘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hr@_ujc.com),以附件形式(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8M,音、视频附件可以使用“超大附件功能”)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并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为“毕业学校-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1.点击此处下载并填写行政岗位申请表,可另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2.不超过一页篇幅的自荐信,并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证件、资料类附件的电子档、扫描件或照片(请将每个图片文件的大小调整为不超过500K,所有图片放在一个压缩包内):

(1)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3)其他可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无法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的个人作品集等应聘材料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至:福建省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编363105。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08:00至18:00)拨打我校招聘热线:0596-628852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

招聘幼儿教师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进我区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调整和优化我区幼儿教师结构,更好地适应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办法,现面向社会诚招聘一部分合同制幼儿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幼儿教师均可,共3名

三、招聘条件:

1.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符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条件;

2.在职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幼儿一级教师,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3.在职优秀教师招聘优惠条件

(1)获得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县(区)级评课一等奖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者报名参加考核,在两轮考核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十分。

(2)获得地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或在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评课获得省一等奖以上,身体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者,年龄在40岁以下,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基本功竞赛和评课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

注:以上招聘者除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外,其余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报名者对照上述招聘条件准备个人资历情况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润州区教育局组宣科提交,并缴纳报名费。报名后由教育部门对照条件和择优原则进行考核。

2.考试考核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普通话水平、幼儿美术、舞蹈、自弹自唱。

第二阶段是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备课、说课):着重考察应聘者理解、把握教材及设计活动的能力。

五、择优录用:

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40%,备课、说课占总成绩的60%(其中备课占总成绩的30%,说课占总成绩的30%)以上两个阶段按比例测算分数后相加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达到录用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格检查,合格后录用为我区合同制教师,如有不合格的,该名额取消,依次从后面名次中递补。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15日

(9:00-11:3014:00-17:00)

2.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组宣科(镇江市电力路30号)

咨询电话:0511-8527119885290534

3.具体考试时间在润州教育信息网(www.zjrze.cn)公布,敬请关注。

4.解释权属润州区教育局。

注:外地考生可通过邮递方式报名,具体办法是将个人资料通过邮局寄至“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组宣科(镇江市电力路30号)邮编212002”,经审核通过后,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考生缴纳报名费,报名考生通过邮局将报名费汇至我局,经确认后,即视为正式报名(报名费发票在领取准考证时发给考生)。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

招聘幼儿教师方案5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2022年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专任教师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6.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的资格初审。考生应于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成绩原始总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

3.笔试时间:4月30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5月20日前公布成绩,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我校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分为技能展示和教学展示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拟定6月上旬,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校网站。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2022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防疫要求执行。

2.面试: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中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疫情防控书》(届时见面试通知),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面试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面试前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3)做好安全,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与体检

1.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按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报到之日起算。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4.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陈老师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管理下,会同我校共同组织。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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