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公元前522年),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姬姓,公孙氏(一说国、东里亦为其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谥成,历史典籍以“子产”为通称,亦称“公孙侨”、“公孙成子”、“国侨”等等。他是郑穆公之孙、公子发(字子国)之子,前554年为卿,前543年执政,先后辅佐郑简公、郑定公,卒于前522年。
子产在执政期间,既维护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贵族的特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主要措施是:为田洫,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对私田按地亩课税;作丘赋,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铸刑书,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实行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不毁乡校,愿闻庶人议政,有控制地开放言路。其政治经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的转型。在对楚、晋等国的外交方面,子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郑国在子产的推动下呈现出中兴局面。
在世界观方面,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他认为天体运行的轨道与人事遵行的法则互不相干,否定占星术能预测人事。但子产仍保留灵魂不死观念,认为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仍能滋生淫厉。这是中国哲学史上对形神关系的初步探讨。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认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
《历代名臣像解》之子产像
子产是郑国公子子国的儿子,生年不详。前565年(郑简公元年),公子发(子国)和公孙辄(子耳)入侵蔡国,俘虏了蔡国司马公子燮,郑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产不随声附和,子产说:“小国没有文治却有了武功,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了。楚国人前来讨伐,我们能不顺从他们吗?顺从了楚国,晋国的军队就一定会前来了。晋楚两国进攻郑国,从今往后,郑国至少四五年不得安宁。”公子发愤怒地对他说:“你知道什么?国家有出兵的重大命令,而且有执政的卿在那里,小孩子说这些话,是会被杀的。”前563年(郑简公三年),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率领叛乱分子进入郑国首都,当日早晨在西宫的朝廷上杀死了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将郑简公劫持到了北宫。公子嘉(子孔)事先知道这件事,所以没被杀。子产听说有叛乱,设置守门的警卫,配齐所有的官员,关闭档案库,慎重收藏,在完成防守准备后让士兵排成行列再出动,收拾了公子发的尸骨后进攻北宫的叛乱者,公孙虿率领国人援助他,杀了尉止和子师仆,叛乱者全部杀死,侯晋逃亡到晋国,堵女父、司臣、尉翩、司齐逃亡到宋国。
叛乱平定后,公子嘉当国,打算专权独揽,便制作盟书,规定官员各守其位,听取执政法令,不得参与朝政。大夫、官员们、卿的嫡子们不肯顺从,公子嘉准备诛杀他们。子产劝阻他,请求烧掉盟书。公子嘉不同意,说:“制作盟书用来安定国家,众人发怒就烧了它,这是众人掌政,国家不也很为难了吗?”子产说:“众怒难犯,专权的意愿也难以成功。把两件难办的事合在一起来安定国家,是危险的办法。不如烧掉盟书来安定众人,您得到了所需要的东西,众人也能安定,不也是可以的吗?专权的欲望不能成功,触犯众人会发生祸乱,您一定要听我的话。”于是在仓门的外边烧掉了盟书,众人这才安定了。
清代金农绘子产画像
前554年(郑简公十二年),子孔被诛杀,简公任命子产为卿。前551年(郑简公十五年),晋国要求郑国派人赴晋朝见。子产时任少正,对晋国加以答复。
前549年(郑简公十七年),子产借郑简公前往晋国的机会致信晋国当权者范宣子,请求减少贡品,获成。(子产告范宣子轻币)
前548年(郑简公十八年),子产与子展(公孙舍之)一起率军攻入陈国国都。得胜的郑军不扰陈哀公的宫室,归还土地、百姓后班师凯旋。随后,子产前往晋国奉献战利品。晋国的士文伯质问子产,子产一一化解,得到晋国赵武的赞赏。同年,晋国的程郑去世,正如然明所预言的那样,子产由此开始了解然明,向他问政,并跟子太叔(游吉)说:“之前我只知道然明的容貌,现在了解到他心中很有见识了。”子太叔又向子产问政,子产说:“政事好像农活,白天黑夜想着它,要想着他的开始又想着要取得好结果。早晨晚上都照想着的去做,所做的不超过所想的,好像农田里有田埂一样,过错就会少一些。”
前547年(郑简公十九年),郑简公将六座城邑封给子产,作为入陈战功的赏赐。子产依礼制推辞,最后只接受了三座,得到公孙挥(行人子羽)的赞扬。
前546年(郑简公二十年),子产参与接待晋国的赵文子(赵武)。
前545年(郑简公二十一年),子产辅佐郑简公访问楚国。
前544年(郑简公二十二年),子产隆重接待了访问郑国的吴季子(季札),两人一见如故,互赠礼物,留下了“侨札之好”的佳话。吴季子告诫子产说:“郑国的执政者奢侈,大难将临头,执政的重任必将落到你身上。你若执掌政权,一定要谨慎地按礼行事;否则,郑国将会灭亡。”同年,郑国公族中良氏与驷氏矛盾激化,对局势洞若观火的裨谌说:“上天降祸于郑国很久了,一定要让子产平息它,国家才可以安定。不这样,就将会灭亡了。”
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子产辅佐简公出使晋国, 又参与在陈国的会盟,预言良驷之争将见分晓、陈国将会在十年内灭亡。同年,郑国爆发良驷之争(伯有之乱)。子产在明哲保身的同时,依礼安葬良氏一方的死者(包括良霄本人)。驷氏欲攻杀子产,遭罕虎怒斥后才作罢。事后,子产得到罕虎(子展之子,字子皮)的信任,正式执掌郑国国政。他赂伯石(公孙段)以邑,取得其支持,又因看到伯石的矫饰而对伯石加以压制。
子产当政后,推行田制改革,让城市和乡村有所区别,上下尊卑各有职责,田土四界有水沟,庐舍和耕地能互相适应。对于卿大夫中忠诚俭朴的,听从他,亲近他;骄傲奢侈的,推翻他。(子产为政)子产的改革举措一度受到激烈的批评,但到执政满三年时反而得到赞颂。伯石之子丰卷因子产制止其僭越举动而欲攻击子产,子产一度欲逃亡晋国,罕虎保护了子产而驱逐了丰卷,而子产仍请求为丰卷保留了田宅和收入,待丰卷回国后归还。
子产坏晋馆垣
前542年(郑简公二十四年),子产陪同郑简公出使晋国,晋国接待怠慢。为此,子产令人拆除晋国宾馆的围墙并以此安置郑国使团的车马。士文伯对子产加以责备,子产从容应对,指出晋国对郑国使团不够尊重,错误在晋国一方,最终得到晋国方面的道歉与隆重接待。(子产坏晋馆垣)此外,《左传》将子产择能而使、子产论尹何为邑、子产不毁乡校等事也记载在这一年。前541年(郑简公二十五年),楚国派军队到郑国迎亲,子产为此而忧虑,遂派子羽与楚国人交涉,化解了危机。(子产却楚逆女以兵)同年,子产出使晋国,慰问病中的晋平公,回答了后者关于鬼神、疾病的问题,展现了自己的博学多闻,得到后者的称赞与礼遇。
同年,公孙黑(属驷氏家族,字子皙)与公孙楚(属游氏家族,字子南)争妻,公孙黑预谋攻击公孙楚,自己反被击伤;子产从大局考虑,在取得子太叔同意的情况下驱逐了公孙楚。此后,郑国国君与诸大夫盟誓。子产等六人又私下盟誓,公孙黑强行参与,子产亦不对他加以讨伐。
前540年(郑简公二十六年),公孙黑作乱以消灭游氏,未遂,郑国诸大夫甚至驷氏皆欲杀之。子产正在边境,闻讯后急忙赶回国都,令官员历数公孙黑的罪过,促其自杀以免刑戮。公孙黑请求让其子印担任褚师的官职。子产说:“印如果有才能,国君将会任命他。如果没有才能,将会早晚跟你去。你对自己的罪过不担心,而又请求什么?不快点去死,司寇将要来到了。”公孙黑自杀。
前539年 (郑简公二十七年),子产辅佐简公访问楚国。
前538年(郑简公二十八年),简公生病,派子产与诸侯相会,并和楚灵王在申地订立盟约。他和向戌一起预言楚灵王将会败死。同年,子产开征丘赋,引发民众抨击与咒骂,子宽(浑罕)将民众的话转告子产,但子产不为所动,表示:“有什么妨害?如果有利于国家,生死都不计较。而且我听说做好事的不改变他的法制,所以能够有所成功。百姓不能放纵,法制不能更改。《诗》说:‘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我不改变了。”然而子宽仍然认为子产的政策以贪婪为基础,并不合理,并预言子产所属的国氏会较早灭亡。
前537年(郑简公二十九年),子产辅佐郑简公在邢丘会见晋平公。
子产铸刑书于鼎
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子产公布“刑书”(铸刑书),开启了春秋晚期成文法公开化运动的先河。晋国大夫叔向致信子产,对他的这一举措加以指责;子产回信说:“正如您所说。我没有才能,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世,我是用它来挽救当世的。既然不能接受您的命令,又岂敢忘了您的恩惠?”同年,子产等人慰劳楚国公子弃疾(楚平王),预感到他将会成为楚王。前535年(郑简公三十一年),子产以安抚良霄的鬼魂之名,立公孙泄和良止为大夫。同年,子产出使晋国,再次讨论鬼神、疾病等事,并替丰施把州地的土田归还给韩宣子。罕朔杀了罕魋逃亡晋国,子产就如何安置他答复韩宣子。
前532年(郑简公三十四年),晋平公去世。子产劝参加葬礼的罕虎不要携带财物,以此俭省国家用度。罕虎不听从,结果财礼用尽,罕虎深感后悔。
郑子产像(《三才图会·人物》四卷第二十五页,万历三十七年)
前530年(郑简公三十六年),郑简公去世,子产参与安排葬礼。同年他辅佐即位的郑定公出使晋国,朝觐晋昭公。前529年(郑定公元年),子产、子太叔辅佐郑定公前往晋国参与平丘之会。会盟的前前后后子产表现出色,被孔子誉为“国基”(即“国家柱石”)。同年,罕虎去世,子产于归途中闻讯,号哭,说:“我完了!没有人帮我做好事了。只有他老人家了解我。”
前526年(郑定公四年),晋国六卿之一的韩宣子访问郑国。在定公接待宣子的享礼上,郑国的孔张举止失仪,郑国大夫富子拿这件事来向子产进谏,子产怒而驳斥富子。宣子访问期间,子产对他说:”执掌政权一定要靠仁德,不要忘记政权稳定的原因。“子产并且制止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要玉环的行为,宣子对此表示赞赏。最后,子产携郑国其余五卿送别宣子,双方赋诗、答礼,尽欢而散。
同年,郑国大旱,派屠击、祝款、竖柎祭祀桑山,他们砍去了山上的树木,不下雨。子产说:“祭祀山神,应当培育和保护山林,现在反而砍去山上的树木,他们的罪过就很大了。”于是就剥夺了他们的官爵和封邑。
前525年(郑定公五年),裨灶对子产预言道:“宋、卫、陈、郑四国将要在同一天发生火灾。如果我们用瓘斝玉瓒祭神,郑国一定不发生火灾。”此前,裨灶曾预言了陈国的复国、晋平公的死亡,但子产不肯给。
前524年(郑定公六年),里析预言郑国有灾难,劝子产迁都,子产拒绝。同年,郑国和宋、卫、陈三国同时发生严重的火灾,后世就存在有人为纵火的猜测。子产采取种种紧急措施,积极救灾。定公想举行祭祀消灾,子产说:“不如修行德政。”但郑国最后还是依礼制,在子产的主持下进行了祭礼。火灾后,裨灶曾再次请求用瓘斝玉瓒祭神,还说:“不采纳我的意见,郑国还要发生火灾。”子产坚拒之,并说:“天道悠远,人道切近,两不相关。如何由天道而知人道?裨灶哪里懂得天道?这个人的话多了,难道不会偶尔也说中的?”火灾最后没有再次发生。火灾期间,子产加强了郑国的防务,不久受到晋国边防官员的质疑,子产予以辩驳。
前523年(郑定公七年),郑国驷偃去世,驷氏不以其子驷丝为嗣,转而立驷乞。子产讨厌驷乞的为人,而且认为不合继承的规则,对此不置可否。驷丝之母是晋国大夫之女,晋国大夫遣人过问此事,子产制止了想要逃亡的驷乞,独自答复晋人,最后说道:“如果寡君的几个臣下中有的去世了,而晋国的大夫竟要专断地干涉他们的继承人,这是晋国把我们当作边境的城池了,还成什么国家?”晋人遂不再过问此事。同年,郑国发生水灾,有“龙”现身于洧渊,郑国人想祭“龙”,子产拒绝。
日本人绘《南殿障子贤圣之图》中的子产等人
前522年(郑定公八年),子产病重,以水火为喻,告诫继任者子太叔为政要宽猛相济(子产论政宽猛),数月后子产去世。郑国的青壮年痛哭失声,老人像孩童一样哭泣,说:“子产离开我们死去了啊,老百姓将来依靠谁!”另有记载说,子产死后,郑国的男子舍弃玉佩,妇女舍弃缀珠的耳饰,在民巷中聚哭了三个月,娱乐的乐器都停了下来。孔子闻讯而泣,评价子产道:“古之遗爱也。”田制:为田洫
子产像
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执政后,子产在郑国推行田制改革,以此来应对贵族占田过限、井田制遭到破坏的情况。这次田制改革实际是二十年前子驷“为田洫”的继续,改革内容正如《孔疏》解释的:“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左传》记述子产的改革特别说“大人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一语也可证明。这种田制改革必然会牵涉到既得者的利益,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故子产改革之后一年,受到猛烈抨击。不过三年之后,大概是因为生产发展了,而且土地不均的现象停止了,他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
赋役:作丘赋
“作田洫”后五年,子产又“作丘赋”。“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子产进行此项改革的52年之前,鲁国曾“作丘甲”,郑作丘赋,大概与鲁作丘甲相同。就是说,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求“丘”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这项改革主要是打破当时国野分界,把原来只有国人才有资格承担的兵役扩大到野人,这样大大扩大了兵源,符合春秋末期战争发展的趋势,虽然,这次改革因为取消国人特权而受到部分特权阶级的反对和阻挠,但他还是坚定地将改革推行下去了。
刑鼎(法鼎)效果图
法制:铸刑于鼎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汉代以后的学界通说将“铸刑书”理解为“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但也有观点认为,子产的“刑书”不一定铸在鼎上,所铸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条文本身,而可能是颁布刑书时的诰令类文书。
子产的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此前虽已有“悬法象魏”的做法,但重在仪式,并不具有开启刑律公开化运动的意义。而子产的举措,则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转而确定刑法的内容,强调立法者对法安定性的决心,使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有预测的可能性。刑书的公布,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还有观点认为,过往“悬法象魏”地做法仅仅是宣示旧章,而子产铸刑书则是颁布新法,不仅仅具有法典公开化的意义,而且还具有刑书法典化(亦即制定新的成文法)的意义。
后世长期对子产《刑书》的内涵和结构所知甚少,《清华简》之《子产》篇简文则有较详细的叙说。有学者据简文解读认为,子产时期的“刑书”或已包括了“令”和 “刑”两种法规范形式,“令”“刑”又都有“郑”(指国都)与“野”(指郊野)之分,这些法规范的渊源自夏、商、周(“三邦”),其内容也不仅是限于刑辟之法,更多的是治政相关的内容,其目的在于“张美弃恶”。
用人:择能而使
据《左传》记载,子产参与政事,反对向难以胜任其职的尹何委以重任(子产论尹何为邑),而能够选贤举能并且人尽其才。冯简子能决断大事;子太叔(游吉)外貌秀美而内有文采;子羽能了解四方诸侯的政令而且了解他们大夫的家族姓氏、官职爵位、地位贵贱、才能高低,又善于辞令;裨谌能出谋划策,在野外策划就正确,在城里策划就不得当。郑国将要有外交上的事情,子产就向子羽询问四方诸侯的政令,并且让他写一些有关的外交辞令稿;和裨谌一起坐车到野外去,让他策划是否可行;把结果告诉冯简子,让他决定。计划完成,就交给子太叔执行,交往诸侯应对宾客。故此,很少有把事情办坏的时候。
《左传》的记载,得到其他文献的佐证。例如《论语》记载孔子之语:“郑国发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谌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见,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这体现了子产的民主决策和知人善任。《清华简》之《良臣》篇同样列举了所谓“子产之师”和“子产之辅”,在《子产》篇中又提到“先生之俊”和“六辅”,具体包括桑丘仲文、杜逝、肥仲、王子伯愿、子羽、子剌、蔑明、卑登、俖之、王子百、厈等等。他们作为子产治政的“团队”,在当时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公室:团结穆族
七穆世系表(截取自王秋月《传承与变革:春秋子产事功述》)
郑穆公的后代,称“穆族”,其中存续并成为世卿的称“七穆”。子产的后代即为其中的“国氏”。各穆族间相互争斗,发生了西宫之难、纯门之师、伯有之乱、子晳之乱。子产去除个人好恶,坚持公平中正,通过攻“盗”(平西宫之难)、焚载书、复丰卷、诛子皙等系列措施,依礼而行,调和贵族纷争,使得国内形势较为平稳。罕氏是七穆中的大族。子产在论尹何为政等事中表现出的才华、见地与品质,使他得到罕氏宗主罕虎的信任和大力支持。
对丰氏,子产笼络伯石,而在看到其在为人上的缺陷后,子产也对他加以压制。对伯石之子丰卷,子产既制止其逾礼举动,又给逃亡晋国的他留下退路。
对驷氏,子产从大局出发,一度容忍了公孙黑的不端举动,甚至为公孙黑驱逐了无辜的公孙楚(游氏,字子南)。但公孙黑怙恶不悛,阴谋作乱除去游氏,罕虎等终于挫败了其阴谋;子产闻讯立即回到国都,让官吏历数公孙楚的罪过,促使其自尽。子产晚年,对驷氏族人在立嗣问题上的做法不满,但未直接表示反对,而采取不置可否的态度;尽管如此,子产的态度仍引发驷氏恐慌。但最终,子产还是帮助驷氏在这一问题上摆脱了晋国的干涉。
对良氏,子产曾依礼替为其族人收殓尸体,又曾将害死良霄列为公孙黑的罪过之一,后来更以安抚鬼魂的名义将良霄之子良止立为大夫。
游氏宗主子太叔,是子产为政的重要助手。子产委屈游氏、驱逐公孙楚之前,与子太叔进行了沟通;而历数公孙黑的罪过时,子产也将“昆弟争室”列入,为公孙楚正名。他还两次保全游氏的宗庙。
至于印氏,子产得到了印段的长期追随。
子产充分认识到春秋中晚期郑国“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的问题;为团结穆族,他可谓是用心良苦,而他的所作所为也的确有效遏制了七穆内部的离心力。
子产主导了郑国的外交,确立并坚持“从晋和楚”的外交方针,为郑国国家利益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春秋时期列国形势图
争取利权郑国夹处于晋、楚两大国之间,子产在与两国交往时能够不卑不亢,竭力维护本国利权。为减少对郑国承担的赋贡,前549年,他致信晋国执政者范宣子,获得成功(子产告范宣子轻币);20年后平丘会盟,他为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国自中午争论至晚间,再次得以减轻赋贡。此外,子产和行人子羽还通过外交手段化解了楚国以军队迎亲造成的危机(子产却楚逆女以兵),并于前524年在发生火灾后不惧晋国猜疑、毅然加强本国防务,维护了郑国的安全利益。
维护尊严
为了维护郑国的独立与尊严,子产于前542年访晋时大胆拆毁晋国的宾馆(子产坏晋馆垣),于前526年拒绝、劝止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取、购买玉环的行为,又从国家大局出发于前523年抵制了晋国大夫对郑国驷氏立嗣问题的干涉。子产有理有据、言辞得当,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多次得到了晋国方面的谅解。
展现形象
子产博学、尚辞、通礼。在与诸侯交游的过程中他也将这些充分展现出来。前541年晋平公问疾于子产(郑子产论晋侯疾)便是一例。在其他外交场合子产也尽量依礼而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诸侯称赞。他与晋国的叔向、吴国的季札等人也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子产在思想领域也有丰富的建树。
子产对民众抨击的表态
政治思想上,子产“择能而使”的用人观、“不毁乡校”体现的民本思想、“宽猛相济”的治国理念等均传之后世。所谓“宽”、“猛”相济(子产论政宽猛,见于《左传》,类似内容亦载于《韩非子》),“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在治理郑国时,子产也确实贯彻了这一思想,一方面子产不毁乡校、给民众以议政空间,另一面又不轻易为民意及同僚的异议而动摇,坚决推行自己的经济改革,还曾明确表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并铸刑书。这种宽猛相济的思想得到了孔子的称赞。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猛服民”。法律思想上,由于铸刑书于鼎以及对子太叔的遗嘱,子产和管仲一起被视作法家先驱,甚至被某些学者认为是“法家思想之始”,开后世“重刑”之门,并提供了“以刑去刑”的思想雏形;而子产与叔向因作刑书一事展开的论争,则开战国时期“礼治”与“法治”之争的先河。尽管如此,子产并没有抛弃礼治,相反,他把礼抬到了天地之经、 万民之则的高度,时人也多称赞子产 “举不逾等”、“知礼”、“守礼”;但他反对表面的、形式的、失去礼之内在精神“虚礼”,这突出体现在他厌恶伯石矫饰之事上。
在天道观上,子产坚持“天道远,人道迩”,天道与人道各有其运行的范围和特点而互不干涉。基于这种观点 ,他两次拒绝裨灶用瓘斝玉瓒祭祀的请求,亦不祭龙,并对因旱灾而乱伐树木的官员予以处罚。这些体现出他的人本主义思想,也反映出朴素的唯物论倾向。虽然他也有过“吾从天所与”的表态,但其含义是在良驷之争保持中立,等双方分出胜负时再出面收拾残局,属于政治权变。不过,子产也论及鬼神;杨伯峻先生认为有些“鬼神详梦”之类的内容有后世妄加之嫌,其他研究者有的以为纵使在这些地方、子产仍持“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也有的以为这恰恰显示出子产作为生活在过渡、变革时期的人物的思想特征。
子产也对人性问题展开探讨。子产曾论述小人之性。在阐述“赂伯石”之缘由时,他又论及一般的人性,说:“无欲实难。”子产意识到人性好利,故以利赏之以成其事。至于告诫子太叔时所说的“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则体现其认识到人性“恶害”的一面。这里也体现出了一定的法家色彩。
在生态观方面,子产注意保护林木。《吕氏春秋》记载子产相郑期间,种植并严格管理行道树,“桃李之垂于行者,莫之援也”。而子产处罚乱伐树木的官员,有时也被解读为是保护生态环境,不过也有说法是被砍伐的树木系人工种植的桑林,故为子产所不容。
在道德修养上,子产强调节俭戒贪,他不贪图个人享受、奢靡风气、不贪功、不贪赏。此外,后人所解读的子产思想还包括廉政文化、奉行薄葬等内容。
长葛子产台
子产在内政方面,不禁乡校,人畅其言,宣泄有道,则民心顺;善善恶恶,以民为师,则民心凝。封沟洫,作丘赋,为民求生,为国理财;财丰民安,财聚国强,此增生机。铸刑书,此树秩序。在外交方面,审时度势,或陪简公朝晋,或随定公会盟,周旋应对,要求合理纳贡,平等相待,不失尊严,又不开罪强国,有胆、有节、有理、有利,不卑不亢。在个人思想品质上,子产信德而不信邪,先有公宫火灾,又有“龙”斗深渊,拒绝向神鬼祈禳,主张修德免灾。最后病危交代薄葬,廉洁终生,并以为政宜宽猛相济为嘱。总之,子产堪称春秋时执政者的楷模。子产画像(《古名贤像传略》卷一第二十一页,清道光十年刊本)
孔子:①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②惠人也。③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评子产不毁乡校)④古之遗爱也。郑公子(或即罕虎):子产仁人,郑国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
郑国民众:①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②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③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④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罕虎: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
晋平公:博物君子也。
叔向:①子产有辞,诸侯赖之。②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晏婴:善人。
伍举:宋向戌、郑公孙侨在,诸侯之良也。
孟子:惠而不知为政。(评乘济洧人)
《列子》:善者服其化,恶者畏其禁,郑国以治,诸侯惮之。
《礼记》载孔子语:子产犹众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
司马迁:①为人仁爱人,侍君忠厚。②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叔孙、郑产,自昔称贤。③子产之仁,绍世称贤。
褚少孙:传曰:“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三子之才能谁最贤哉?辨治者当能别之。
《新序》载子贡语:独不闻子产之相郑乎?推贤举能,抑恶扬善;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家给人足,囹圄空虚。子产卒,国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闻竽琴之音。其生也见爱,死也可悲。
《汉书·古今人表》(元大德本)中的子产
刘向:人臣辅其君者,若郑之子产,晋之叔向,齐之晏婴,挟君辅政,以并立于中国,犹以义相支持,歌说以相感,聘觐以相交,期会以相一,盟誓以相救。天子之命,犹有所行;会享之国,犹有所耻。小国得有所依,百姓得有所息。故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王充:子产,智人也,知物审矣。
刘勰:国侨以修辞捍郑。
韩愈:我思古人,伊郑之侨。······既乡校不毁,而郑国以理。在周之兴,养老乞言;及其已衰,谤者使监。成败之迹,昭哉可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维其不遇,化止一国。诚率此道,相天下君;交畅旁达,施及无垠,于呼!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
王安石:子产之政使人不能欺,夫君子可欺以其方,故使畜鱼而校人烹之;然则察之使人不能欺岂可独任也哉?
子产铸刑于鼎
苏轼:子产为郑作封洫,立谤政,铸刑书;其死也,教子太叔以猛。其用法深,其为政严,有及人之近利,无经国之远猷。故子罕、叔向皆讥之,而孔子以为“惠人”,不以为仁,盖小之也。孟子曰:子产以乘舆济人于溱洧,惠而不知为政。盖因孔子之言而失之也。子产之于政,整齐其民赋,完治其城郭、道路,而以时修其桥梁,则有余矣。岂以乘舆济人者哉?《礼》曰:“子产,人之母也,能食之而不能教。”此又因孟子之言而失之也。苏辙:子产为郑,不以礼法假人,凛凛乎不可犯之。······子产为政,岂徒宽惠者哉?然孔子之称子产曰惠人,又以为古之遗爱。儒者由此意之,故孟子言子产以乘舆济人于溱洧,以为惠而不知为政。甚者,又曰:子产犹众人之母,能食之而不能教也。此皆非子产之实。盖惠而爱人,无礼法以将之,则有所不行。若子产则以礼法行惠者也,孔子之说云尔。
胡寅:郑小国也,介乎晋楚,罢汰侈,崇恭俭,作封洫,铸刑书,惜弊争承,皆以丰财足国,禁奸保民,其用法虽深,为政虽严,而卒归于爱,故夫子以惠人蔽之。及其卒也,闻之出涕,而曰古之遗爱也。然孟子以为惠而不知政,《礼记》以为食民而不能教者,盖先王之政之教,子产诚有所未及也。
高士奇:而多闻博物,又足以倾动四国之诸侯,而照耀乎坛坫,是以外捍边圉,内庇民社,而遗爱所被,既没而悲之,如亡亲戚也,子产不诚贤相矣哉?
姜炳璋:春秋上半部,得一管仲;春秋下半部,得一子产:都是救时之相。管仲之功阔大,泽在天下,然其过多。子产之才精实,功在一国,然其过少。管仲死而齐乱,以贤才不用,而小人得志也。子产死而郑治,以犹用子太叔也。
王源:子产当国,内则制服强宗,外则接应大国,二者乃其治国大端,……子产为春秋第一人,左氏摹写之工,亦为第一人。
李元度:子产乃终春秋第一人,亦左氏心折之第一人。
沈家本:公孙遗爱圣门推,论学原须并论才。国小邻强交有道,此人端为救时来。
胡适:这一流的人物——管仲、子产、申不害、商君,都是实行的政治家,不是法理学家——故不该称为“法家”。
蒋中正:春秋之局,强兼弱削,纷争不已。子产处蕞尔之郑国,安内攘外,特著贤声,其道德,学识,政绩,事功,卓然不朽,并世人才,殊难望其项背,足称为我国历史上之大政治家。其为政之特点,重在法治,与今世政治思想,颇多吻合。······其外交辞令,尤迥绝一时,坛坫周旋,从未辱命,当时晋楚君臣,无不倾倒至再,往往能以公理摧强权,化干戈为玉帛,至可钦佩!由是郑国得以安定休养者,几及百年。
前549年(郑简公十七年)农历二月,郑简公到晋国去,子产托随行的子西(公孙夏)带去一封信,将这事告诉范宣子,信上说:“您治理晋国,四邻诸侯没有听说您的美德,却听说征收大量贡品,我对此感到困惑。我听说君子掌管国家和大夫家室事务的,不担忧没有财货,而担忧没有美名。诸侯的财货聚集在晋国国君的宗室,诸侯就离心。如果您依赖这些财货,晋国人就会离心。诸侯离心,晋国就垮了;晋国人离心,您的家室就垮了,为什么沉迷不悟呢?垮台时财货又能用到哪里呢?说到美名,它是传播德行的载体;德行,是国家和家室的基础。有好基础则不致垮台,您不也应当致力于这件事吗?有了德行就能与人同乐,与人同乐则在位长久。《诗经·小雅·南山有台》说‘乐只君子,邦家之基’,说的是有美德啊!《诗经·大雅·大明》说‘上帝临女,无贰尔心’,说的是有美名啊!用宽恕的心来显示德行,美名就会载着德行走向四方,因此远方的人闻风而至,近处的人也安下心来。不如让人说‘您的确养活了我们’,而难道能让人说‘您榨取了我们来养活自己’吗?大象因为有象牙而招来杀身之祸,就是由于象牙是财宝啊。”
范宣子欣然接受,于是减轻了贡礼。
孔子听说这番话后,说道:“照这些话看来,人们说子产不仁,我是不相信的。”
子太叔继任主政郑国,不忍心采用严厉的政策。郑国因此很多盗寇,他们招集人手聚集于萑苻泽中。子太叔很后悔,说:“我早点听从老人家的话,就不至于弄到这个地步。”于是出动步兵去围剿萑苻泽中的盗寇,将他们全部杀灭,从此盗贼活动才稍稍平息。
孔子说:“好啊!政令宽大民众就怠慢,民众怠慢就用刚猛的政策来纠正。政策刚猛民众就受伤害,民众受伤害了就施与他们宽厚的政策。宽厚用来协助刚猛;刚猛用来协助宽厚,政治这才得以和谐。《诗》说:‘民众也劳累了,差不多可以小憩啦;赐予城中的民众恩惠,用来安抚四方。’这是施与民众以宽厚啊。‘不要放纵奸诈,用来防范邪恶;遏止盗寇肆虐,恶毒是不害怕美好的。’这是用刚猛来纠正啊。‘宽柔对待远方的民众能够使大家亲近,这样来稳定我们的王朝。’这是用和缓的政策来使民众平安祥和啊。又说:‘不争斗不急躁,不刚猛不柔弱,实施政策平和,所有的福祉汇集过来。’这是平和的极致啊。”等到子产逝世,孔子听说了,哭泣道:“他具有古人仁爱的遗风啊。”
申徒嘉是个被砍掉了一只脚的人,跟郑国的子产同拜伯昏无人为师。子产对申徒嘉说:“我先出去那么你就留下,你先出去那么我就留下。”到了第二天,子产和申徒嘉同在一个屋子里、同在一条席子上坐着。子产又对申徒嘉说:“我先出去那么你就留下,你先出去那么我就留下。现在我将出去,你可以留下吗,抑或是不留下呢?你见了我这执掌政务的大官却不知道回避,你把自己看得跟我执政的大臣一样吗?”
申徒嘉说:“伯昏无人先生的门下,哪有执政大臣拜师从学的呢?你津津乐道执政大臣的地位把别人都不放在眼里吗?我听说这样的话:‘镜子明亮尘垢就没有停留在上面,尘垢落在上面镜子也就不会明亮。长久地跟贤人相处便会没有过错’。你拜师从学追求广博精深的见识,正是先生所倡导的大道。而你竟说出这样的话,不是完全错了吗!”
子产说:“你已经如此形残体缺,还要跟唐尧争比善心,你估量你的德行,受过断足之刑还不足以使你有所反省吗?”
申徒嘉说:“自己陈述或辩解自己的过错,认为自己不应当形残体缺的人很多;不陈述或辩解自己的过错,认为自己不应当形整体全的人很少。懂得事物之无可奈何,安于自己的境遇并视如命运安排的那样,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一个人来到世上就象来到善射的后羿张弓搭箭的射程之内,中央的地方也就是最容易中靶的地方,然而却没有射中,这就是命。用完整的双脚笑话我残缺不全的人很多,我常常脸色陡变怒气填胸;可是只要来到伯昏无人先生的寓所,我便怒气消失回到正常的神态。真不知道先生用什么善道来洗刷我的呢?我跟随先生十九年了,可是先生从不曾感到我是个断了脚的人。如今你跟我心灵相通、以德相交,而你却用外在的形体来要求我,这不又完全错了吗?”
子产听了申徒嘉一席话深感惭愧,脸色顿改而恭敬地说:“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子产与鱼(子产受骗)
从前有一个人送了条活鱼给郑国的子产,子产让小吏(校人)把鱼放进池子里。这个小吏把鱼煮着吃掉了,却会来报告子产:“我刚把鱼放在池子里的时候,鱼还奄奄一息的;过了一会,鱼就摇头摆尾的游动起来,眨眼间就钻进深水里不见了!”子产听了,说:“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小吏出来后对别人说:“谁说子产聪明?我把鱼煮掉吃了,他却还说:‘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鱼儿得到好的去处了!’”孔子曾说:“君子可以被欺骗,却不会被愚弄。”《孟子》则就子产受骗评论道:“所以对于君子,可以利用他的方正(正直端方)来欺骗他,但是却难以用他不认可的道义来蒙蔽他。”君子不怀疑正当的东西,不质疑合情合理的东西——因为,维护一个社会基本的信任底线,比防范受骗还重要。
子产祠园
有传说云,郑国名相子产逝世时,因他一贯廉洁奉公,家中没有积蓄为他办丧事,儿子和家人只得用筐子背土在新郑西南陉山顶上埋葬他的尸体。消息传到郑国的臣民耳中,大家纷纷捐献珠宝玉器,帮助他的家人办理丧事。子产的儿子不肯接受,老百姓只好把捐献的大量财物,抛到子产封邑的这条河水中,悼念这位值得敬仰的人。珠宝在碧绿的河水中放射出绚丽的色彩,泛起金色的波澜,从此这条河被称为金水河,这就是现在郑州市的金水河。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行无越思、宾至如归(子产坏晋馆垣)、子产论尹何为邑、子产却楚逆女以兵、三不欺等。
祖父:郑穆公,名兰,故称公子兰,郑文公庶子,母燕姞,春秋时期郑国君主。
父亲:公子发,名发,字子国,谥惠,郑穆公之子,郑灵公、郑襄公的兄弟,七穆之一国氏的始祖。
堂兄弟:公孙舍之,字子展,公子喜(子罕)之子,罕虎之父。他曾与子产一起攻入陈国国都。
堂兄弟:公孙夏,字子西;公孙黑,字子皙,为子产逼死。二人均为公子騑(子驷)之子。
堂兄弟:公孙虿,字子蟜,子太叔之父;公孙楚,字子南,曾被子产驱逐。二人均为公子偃(子游)之子。
堂兄弟:公孙段,字子石(伯石),公子平(子丰)之子,丰卷之父。
子产的其他堂兄弟,参见词条七穆。另,《列子·杨朱》称子产有兄“公孙朝”,有弟“公孙穆”,此皆不见于《左传》。
子产的部分堂侄包括:罕虎,字子皮;驷带,字子上,其孙为驷歂;游吉,字子太叔;良霄,字伯有;印段,字子石;丰卷,字子旗。
儿子:国参,字子思,谥桓。学者吴镇烽认为,2007年出土的“鲍子鼎”的铭文中提到的“子思”即指国参,并认为铭文反映出国参曾与齐国鲍氏家族通婚,可能国参是迎取了鲍牧的姊妹或女儿。
此外,《世本》称子产家族以“子国”为氏。子产之子“子国参”以下,尚有“子国珍”(参之子,字子玉)、“子国卑”(珍之子,字子乐)等人。这些人均不见《左传》记载,且宋人邓名世指出,据《左传》,子产后嗣应是以“国”为氏(一说对子产本人而言,“国”也是他的氏),而非以“子国”为氏,清代学者张澍亦持此观点。其他被传说为与子产有关的姓氏,还包括“东里”、“相里”、“校师”等,但可靠度均存疑。
关于子产的卒年,有多种说法。《左传·昭公二十年》作郑定公八年(前522年);《史记·郑世家》作郑声公五年(前496年),且有关于子产曾与孔子会面的记载;《史记·循吏列传》作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卒。三说中,若认为“治郑”的时间单指子产为执政卿的时间,则《循吏列传》与《左传》大致吻合。至于《郑世家》的说法,不少学者认为可能是司马迁误把驷歂卒年当做了子产卒年;钱穆推测《郑世家》中的子产卒年及子产与孔子会面等事是后人编造的,并非司马迁本意;王亚男认为,司马迁是为了子产杀邓析事,及因《左传·哀公十二年》曾提及子产而系其卒于郑声公五年(前496年),实则若以“清华简”《良臣》为佐证,仍是《左传·昭公二十年》的记载更准确。总之,学界一般认为子产卒于郑定公八年(前522年)的说法是正确的。
另外,《史记·郑世家》关于子产身世的记载(“子产者,郑成公少子也”)也与杜注《左传》有出入,学界一般以后者为准。
然而,也有评论者提出反对意见。苏轼认为,所谓子产以乘舆济人并非实情,其弟苏辙在《古史》中也列举了子产的诸多为政举措,指出子产是“以礼法行惠”,诸如“不知为政”之类的批评不符合事实。(见“人物评价”)也有研究者认为,郑国狭小,小惠易行,子产乘济洧人恰恰是小国政治的体现。
汉代,刘向在《邓析子》序录中以《左传》为准(但该文作者及原文内容亦有争议)。汉高诱注《吕氏春秋》、东晋张湛注《列子》、唐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也均对诸子著作提出了质疑。然而,刘向的《说苑》、高诱注《淮南子·诠言训》又支持诸子说。章太炎则在《春秋左氏传·郑驷歂杀邓析条》中调和两说,认为是子产杀害了邓析,但杀邓析和用竹刑这两件事时间不同:“《传》但云‘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不言月日,然则杀邓析在子产存时,用《竹刑》则定九年驷歂为政时也。”亦即,邓析并非死于前501年,前501年只是驷歂为政的时间。又说:“或子产杀邓析时,驷歂在侧参赞。”
文革时期梁效曾发文抨击子产,其中认为子产和邓析之间存在路线之争,但未明指其为子产所杀,而是模糊地说“郑国奴隶主贵族杀害”。该文在文革后被认为是影射史学之作,学者罗炽等人并且再次讨论邓析被杀之事,认为并非子产所为。其中,刘宏章、缪品端的文章认为《荀子》中“子产诛邓析”是记载子产杀邓析的源头,而《列子》和《吕氏春秋》中的相关故事是据此演绎出的。但学界仍有不同声音,既有采信诸子者,亦有采信《左传》者。学者杨皑认同章太炎的说法,认为是驷歂在子产的指使下杀了邓析;贾辰阳区分“诛”与“杀”,认为子产对邓析施加了“诛”这一耻辱刑,而邓析实际死于驷歂之手;王亚男则认为,诸子作品称子产诛邓析,是误“子然”(驷歂)为“子产”,盖子产较驷歂名气为大,遂有此张冠李戴之说。
通观以上各说,支持史书《左传》者将子产和邓析的卒年分别定为前522年、前501年,则邓析显然并非子产所杀,此外还有从子产相对宽容的言论政策入手者;同时对诸子说的形成,他们也给出了一定的解释。支持诸子说者为推翻《左传》的结论,多将这个问题与子产卒年考证和邓析生活时段的问题联系起来,并引用《列子·杨朱》、《汉书·艺文志》、《史记·郑世家》等的相关记载,以表现子产与邓析是同时代的人、甚至邓析比子产出生更早,或者子产活到前501年以后;更有甚者,索性否定“驷歂”这个人物的存在,称是《左传》为尊者讳而虚构了这个人“替”子产杀邓析。调和说或认为《左传》在时间处理上有模糊性,邓析确为子产所杀;或从文字考辨入手,给出新的解释。
史书与子书性质不同,《左传》亦被认为可信度较高,在史实记述上应该更为可靠;但关于子产杀邓析的记载,在子书中又太过普遍;《左传》的简洁,也留下了进一步解释的空间。孰是孰非,有当代学者认为已经很难考证。
唐显庆二年(657年),唐高宗曾派使者到子产和陈寔的墓地祭祀他们。
唐天宝七载(748年),唐玄宗下诏祭祀先贤,子产名列其中的“忠臣一十六人”,由荥阳郡负责祭祀,与子产一同列名的春秋人物还有管仲、晏婴、叔向、季孙行父。
清咸丰七年(1857年),咸丰帝应俞樾之请,将子产列入文庙从祀。同治二年(1863年),子产的排位被定为东庑第一位。
子产墓
历史上,围绕子产之墓和祭仲之墓的位置及关系,杜预、郦道元等的记载存在出入。后世确定的子产墓,地处新郑和长葛交界处,位于陉山。郑州和许昌两地都将子产墓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墓曾于2010年遭到盗掘,此外还饱受采石作业的威胁。2016年,子产墓被列入河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子产在新郑和周边的遗存主要有西关和东关的子产祠,陉山和尉氏的子产庙,郑州的子产祠(后另建“子产祠园”),长葛的子产台等;在该地“明清八大景”中,与子产相关者有四,即锦堂春色、溱洧秋波、南桥风雪和陉山晚照。
子产生平,大量见载于《左传》《史记》等传世文献,《论语》《孟子》等经部文献及子部文献也有涉及;出土文献中,“上博简”《君子为礼》、“清华简”之《子产》及《良臣》篇也涉及子产。刘志伟等编有《子产文献集成》,对子产相关史料予以汇编整理。
《春秋列国志传》第六十八回
《东周列国志》第六十一、六十七、六十八、七十二回
《七十二朝人物演义》第二十七卷《子产听郑国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