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桑辑要》 佚名 著 中国元代初年司农司编纂的综合性农书。成书于至元十年(1273)。其时元已灭金,尚未并宋。正值黄河流域多年战乱、生产凋敝之际,此书编成后颁发各地作为指导农业生产之用。 |
《齐民要术》:《陶朱公养鱼经》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谓“鱼池”也。以六亩地为池,池中作九洲。求怀子鲤鱼长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鱼长三尺者四头。以二月上庚日内池中,令水无声,鱼必生。至四月,内一神守;六月,内二神守;八月,内三神守。“神守”者,鳖也。所以内鳖者,鱼满三百六十,则蛟龙为之长,而将鱼飞去;内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绕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
至来年二月,得鲤鱼长一尺者一万五千枚,三尺者四万五千枚,二尺者万枚。至明年,得长一尺者十万枚,长二尺者五万枚,长三尺者五万枚,长四尺者四万枚。留长二尺者二千枚作种,所余皆货。候至明年,不可胜计也。
池中有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易长,又贵也。
又作鱼池法:三尺大鲤,非近江湖,仓卒难求。若养小鱼,积年不大。欲令生大鱼法:须载取薮,泽、陂,湖饶大鱼之处,近水际土十数载,以布池底。二年之内,即生大鱼。盖由土中先有大鱼子,得水即生也。
译文
《齐民要术》:《陶朱公养鱼经》说:人们谋生的门路有五种,其中以水产养殖为第一种。所谓水产养殖,即为畜养池鱼。用六亩地作池塘,池中作九洲。觅取三尺长怀卵的母鲤鱼二十尾,长三尺的公鲤鱼四尾,在二月上旬的庚日放养入池中,不要让水发出响声,母鱼一定会产卵。到四月间,往池中放入一个神守;六月间,再放入两个神守;八月间,复放三个神守。所谓“神守”,就是鳖。往池中放鳖的原因,是为了预防,池鱼繁殖到三百六十尾时,会有蛟龙前来充当它们的首领,并率领着鱼群飞去。放上鳖,鱼便不会再走,在池中围绕着“九洲”周游没有穷尽,它们自认为这就是真正的大江大湖了。
到第二年二月间,可得到一尺长的鲤鱼一万五千尾,三尺长的四万五千尾,二尺长的一万尾。到第三年,可得到一尺长的十万尾,二尺长的五万尾,三尺长的五万尾,四尺长的四万尾。留长二尺的二千尾作种鱼,其余的全部卖出。等到第四年,鱼数便无法计算了。
池中修造九个沙洲,八条深沟。谷的峰顶之上,应水深二尺,谷中水深六尺。所以要畜养鲤鱼,是因为鲤鱼与同类不相食,长得快,价钱也贵。
又有一个作鱼池的方法:三尺长的大鲤鱼,如非靠近大江大湖,是不易很快地找到的;如放养小鱼苗,短时间内又不易长大。要想让鱼池中生长出大鱼,其法是:用车载运湖泊沼泽盛产大鱼处,靠近水滨的泥土十余车,铺在鱼池下面,两年以内便会生长出大鱼。这是因为泥土中先有的大鱼卵,遇到水后便会新生。
注释
①引自《齐民要术·养鱼第六十一》。
②《陶朱公养鱼经》:远在南朝,梁国人阮孝绪所撰《七录》中即有著录。以后,在隋、唐及宋《志》中均有著录。
③二千:同《齐民要术》。殿本无“二”字,作“千枚”。
④八谷:是在水池中作八条深沟。
⑤鲤鱼为杂食性鱼类,刚孵出的鱼苗主要以浮游动物为食,稍大则转食小型的无脊椎动物,成鱼则以食螺、蚌及昆虫的幼虫为主,也食水草和藻类。
⑥又作鱼池法:系《要术》作者对《陶朱公养鱼经》所作的补充,非《养鱼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