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桑辑要》 佚名 著 中国元代初年司农司编纂的综合性农书。成书于至元十年(1273)。其时元已灭金,尚未并宋。正值黄河流域多年战乱、生产凋敝之际,此书编成后颁发各地作为指导农业生产之用。 |
《齐民要术》: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盐汁渍之,昼则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日便成矣。调鼎和齑,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上熏之令干,即成矣。乌梅入药,不任调食也。
作杏李麸法:杏、李熟时,多收取。盆中研之,生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晒干,以手磨刮取之。可和水为浆,及和米麸,所在人意也。
《四时类要》:熟杏和肉埋粪土中,至春既生,三月移栽实地。既移,不得更于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移须合土。三步一树,穊即味甘。服食之家,尤宜种之。
译文
《齐民要术》:梅和杏的种法同桃李一样。
作白梅法:当梅实还是酸的,梅核刚长成时,摘取下来。夜间用盐水浸泡,白天放在太阳下面曝晒。共经过十夜十浸,十日十曝,便成功了。烹炖肉菜和制作调料面时,都要放进去一些。
作乌梅法:也是在梅核刚长成时摘取下来,放入笼中盛放,在烟囱口上熏烤,等到熏干时,便算做好了。乌梅专供药用,不作调味品食用。
作杏李麸法:杏和李成熟时,多采收一些,放入盆中研磨,用未经漂洗加工的布将浓汁绞出,涂抹在底盘上面,太阳晒干后,用手摩擦着刮揭下来。可以用水和成浆汤,也可在米麸中放进一些拌和食用,各种食用方法,均按个人意思而定。
《四时类要》:将成熟的杏连同果肉,同时埋入粪土中。春天出苗以后,至三月间,移栽到一般的地上去。既经(从粪土)移出,便不应再次栽植到粪土地上去,否则必然结实少而且味苦。移栽时必须带着土。三步远栽一棵,栽概果味甘甜。服食丹药求神仙的道家,尤其应该种杏。
注释
①梅:核果类果树,蔷薇科,落叶乔木,繁殖方法有嫁接、扦插、实生、压条等。杏:核果类果树,蔷薇科,落叶乔木,我国原产,繁殖方法有实生和嫁接两种。实生树果实变异较大,一般皆用实生树嫁接。
②引自《齐民要术·种梅杏第三十六》。
③乌梅:性温、味酸,有收敛生津和驱虫等作用。
④麸:用米麦等炒熟磨成的干粮,通称糗粮。这里是将“麸”字引申为果粉。
⑤杏、李熟时,多收取:殿本同。《齐民要术》作“多收烂者”。按:《要术》所言似较合理,它说明“作杏李耖”原系利用和处理烂果的一种方法。其次,摘下来后,即可研磨成浓汁,更非老熟变软的果实,甚至开始变烂的果实不可。
⑥生布:未经漂洗加工的布。
⑦见《四时纂要》“三月”,关于种杏。
⑧合土:原作“含土”,殿本同。据《四时纂要》改作“合土”。
⑨穊:似应作“稀”。“种李”节言,“太概连阴,则子细味亦不佳”,与此相反。殿本及《四时纂要》均作“概”。
⑩古时有“杏金丹”等说法,谓食之可延年益寿。